工程案例
留意!招远这所校园门前路口增设移动信号灯!

  府前路西段西苑校园南门处,该路段为长坡路段,且斜度大,车辆活动大,因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操控,每当上学、放学顶峰,车流量大易拥堵,交通安全危险危险大。

  为保证中小学生上、放学安全,招远交警大队会同教育部门屡次实地现场调研,除每天上、放学顶峰组织警力到现场引导外,于4月12起增设了移动红绿灯,施划了交通标志标线等,有用保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。

  大队在校园南门、北门设置了两处护学岗,科学组织勤务,坚持执行执勤民警“站顶峰”准则,实施守时、定岗制,强化校园周边路途的交通指挥引导。在执勤过程中,民警发现超员、超载、闯红灯、经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则让行等交通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,一概进行严厉查处,保证校园周边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、有序、疏通。

  大队在校园南门增设置了一处“移动红绿灯”,依据校园实在的状况,对红绿灯的配时进行调理。依据需要还能够每时每刻调整等待时间,也能一起进步过往车辆的通行功率。移动红绿灯的装备,愈加有力保证学生交通安全和校园周边的路途疏通。

  大队经过调研,在西苑校园南门处喷涂了黄色网格线,这种黄色网格线表明,制止全部车辆长时或暂时停放,当黄色网格线前方有车辆中止行进时,后方车辆必须在黄色网格线外等候,直到承认黄色网格线前方有满足空间停、驶本车时,方可驶过黄色网格线,保证孩子上放学安全经过马路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第二十五条中规则,交通信号包含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。

  第三十八条规则,车辆、行人应当依照交通信号通行;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应当依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;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途上,应当在保证安全、疏通的准则下通行。

  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恪守法令和法规规则,遵守交通警察指挥,自觉做到文明礼让行车;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,共同为孩子出行发明安全疏通的交通环境!